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是平等对待刑事被追诉人的一项保障,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重要职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作为一项法律保障救济制度,秉承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公益性。但是当前该制度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 律师本来就是一个盈利性的职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只有办案补贴,收入较少,且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值班费用是主要由财政开支,社会捐助的资金也不自已支撑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的推广与发展,导致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得不到长足发展。 二、服务质量不高 由于从事法律工作的门槛较高,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较少,且法律专业经营人才大多聚集在大城市,所以基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较少且专业水平不够高,导致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不高。 针对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宽经费来源 政府应当对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予以重视,这是充分保障刑事被追诉人的权益的重要体现,所以政府应该适当加大对这项制度的经费投入,并且呼吁并且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用资金带动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的活力。 二、利用网络平台 由于高质量的值班律师和法律服务偏向于大城市,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充分盘活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平衡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司法资源,有效解决法律援助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问题。 三、强化公益认知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是一项公益性的制度,能够从很大程度上保障刑事被追诉人的权益,在面对威严的公诉机关和刑事被追诉人,可以平衡控辩双方的力量,因此这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公益性制度,从而也可以引导律师自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成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中的一员,为法律援助事业增砖添瓦。作者:新乐法院 相鹏琳 马梦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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