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哥,走一起唱歌去,你有驾驶证,开我车去。”冉某兴奋地说道,兄弟朋友之间互相开车是常态,浩哥便开车一路高歌猛进,且歌且行,谁料一条小狗突然出现在路中央,因车速过高躲避小狗致使发生意外致使冉某受伤住院,因医疗费协商不妥诉至法院。 在本案中,冉某表示,此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浩哥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浩哥辩称,自己仅是为冉某提供无偿劳务的帮工人,应当由冉某和自己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冉某和浩哥开车去KTV唱歌,只因浩哥有驾驶证所以让其开车,浩哥开车的行为是为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乘车人的共同目的、利益。驾车人驾车造成的损害,包括对内和对外人的损害,应当由共同目的、利益的人共同承担。 此次事故中,被告浩哥驾驶汽车未保持安全车速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认定其未尽到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投稿人:徐庆 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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