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上午,遂平县人民法院门口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李某,不远万里从仙桃市舟车劳顿赶到遂平县人民法院,亲自送来“百姓青天”锦旗一面,并热泪盈眶地握着承办人的手再三感谢……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遂平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刘某于2015年2月10日前给付原告李某家具欠款5350元。但时间到期后,刘某迟迟不予归还,并不见其踪迹。无奈,李某于 2015年2月11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在被执行人杳无音讯的前提下,通过人民法院案件流程系统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刘某银行帐户等方式,最终在高压强制措施下,联系到刘某,并督促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至此,被拖欠三年的欠款最终回到李某的手中。李某不禁为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恪尽职守、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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