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天,有些司机在路旁临时停车之后,习惯打开车门散热,殊不知这种做法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近日,三河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小小的坏习惯,造成了行人受伤骨折的事故。 2017年8月30日中午12时许,原告李某骑电动车经过某路口时,与停靠在路边的被告苏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打开的车门相撞,造成李某受伤。此事故经三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苏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事后,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伤情经诊断为右手第4掌骨远端骨骺骨折。李某住院6天后出院。出院后,李某将苏某以及涉案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同诉至三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555.43元。 庭审中,被告苏某对自己随意开车门的坏习惯后悔不已,直言这一鲁莽的行为害人害己,对李某的受伤深表歉意,并表示以后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杜绝停车后随意打开车门的危险习惯。最终,三河法院判决苏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某各项合理损失共计17016.62元。判决后,保险公司立刻赔偿了李某的损失,就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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