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济南某投资公司已将第一笔2000万款项转到我公司”,“济南某投资公司款项全部到位,多谢法官支持!”,申请人芜湖某投资公司工作人员用充满激动的话语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4月27日,芜湖中院成功将一起涉案标的达1.1亿元的案件现金执行到位,这是“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最大标的额案件。
芜湖市某投资公司与济南市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投资纠纷案经一二审判决后,济南某投资有限公司需承担本金6000万元,违约金4884万元,迟延履行利息136万元,总计标的额超1.1亿元。判决生效后,济南某投资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该案涉案标的额较大,为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案后第二天,执行法官立即赶赴济南,冻结被执行人持有信托公司股权,为下一步及时执结赢得主动。经多次协调,被执行人始终不愿履行相关义务,芜湖中院果断作出拍卖济南某投资公司股权决定。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承诺于4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款项,截止4月27日,整个案件全部履行到位。(作者: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巫辰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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