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省三级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精神落地生根,4月20日,廊坊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暨“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推进会,分析研判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现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就“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进行动员和推进。会议以视频会式召开,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苑三国,党组成员、副院长崔学光,各基层法院主管领导,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在各分会场参会。 会上、香河、永清、文安以及大厂法院邵府法庭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崔学光副院长解读了“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苑三国院长就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化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重要意义的理解。全市法院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领会最高法院对人民法庭的新定位,深刻把握周强院长、卫彦明院长在全省三级法院院长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要求,深化对加强人民法庭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充分认清,人民法庭是加强社会治理、维护政权稳固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有力保障;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人民的纽带和桥梁。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全市人民法庭建设水平。要紧盯中心法庭服务服务机制不完善、部分乡镇法庭“六项机制”落实有欠缺、个别乡镇法庭基础设施配备不符要求等问题,树立问题导向和靶向思维,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主线,以落实“六项机制”、抓好诉前调解为核心,以减少矛盾成讼、降低案件量为目的,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做细、做实,全力做好“无讼乡(镇)村(街)创建活动。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组织领导,不断提升人民法庭队伍素质和物质装备保障水平。人民法庭工作是基层法院工作的延伸,体现各个基层法院的建设水平,折射一把手的能力素质。各法院一定要把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抓在手上,要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领导,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延展到法庭的方方面面;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突出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要加强法庭规范化管理,确保法庭各项工作规范运转。撰稿:高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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