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郝红花)近日,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对夫妻婚内因买房借人款,离婚后却“躲猫猫”拒绝还款,法院对被执行人平均实施拘传措施,责令其全部还清申请执行人晓虎5万元借款及迟延的利息。
申请执行人晓虎与被执行人平均系工友关系。2015年4月,平均夫妻因购房向晓虎借款5万元,约定借期一年,未约定利息,到期未还款。2016年9月,平均夫妻协议离婚,同月25日,平均为晓虎出具5万元借条,并制定还款计划一份,承诺分4期到2017年2月15日前全部还清。结果,到了还款期限之后,平均却分文未还,晓虎将其诉至法院。2017年8月27日,法院判决平均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晓虎借款5万元。但平均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17年12月7日,晓虎只好向法院申请对平均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庭立案后,立即找到平均家里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平均不在家,其父母拒不提供儿子的去向,经打听该到青海省西宁市打工,但一直找不到人和联系方式。近日,晓虎向法院提供了平均回家给父亲过生日的信息。法院马上将平均拘传到庭,该起初以“与前妻向晓虎借款时,自己本心不想借”为借口不还款,法官经过一天工作,终于迫使其全部偿清晓虎5万元本金及1500余元迟延利息,将此案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醒:常言说:“勤借勤还,再借不难”。但如今有的人却见利忘义,见钱眼开,本来是很要好的朋友,借了人家的钱,不仅毫无感恩之心,而且硬是赖着不还,结果弄得对堂公簿,朋友反目,非等到自己身败名裂再还欠,这是何苦呢!(注:文中人物为化名)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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