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永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建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开庭前,许建武院长认真阅读卷宗,多次联系案件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及双方争议焦点,为庭审和调解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 庭审中,许建武院长认真听取原被告的诉求和答辩意见,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组织当事人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该案顺利以调解结案。 这是我院坚持院庭办案的具体体现。 目前,永仁法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法院队伍实际,在全院组建了4个审判团队,首批14名员额法官(含院领导)全部编入审判团队。 同时,坚持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要求入额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必须参与办案,并对各自应办理的办案任务数进行了明确规定。截止2018年3月底,永仁法院院庭长主办案件1679件,占全院案件的57.14%。 院庭长作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带头办理案件已成为永仁法院的常态。院庭长办案,有利于院领导发现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从而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扩大了社会影响,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有效提升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作者:邹佳妤 审稿:封颖洁 单位:永仁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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