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忠勇 郝红花)4月10日,从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获悉,该庭坚持公正办案,舍身处地为外地伤残民工着想,近日依法执行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尽心竭力为在生产中受伤的甘肃省敦煌市民工张某执回住院治疗费用5万元。
2014年10月10日,张某所在公司与井陉某公司签订煤场及配套设备租赁协议,用于煤炭经营。同年11月19日下午,井陉某公司派两人到该煤场检修机器设备,张某等人配合。井陉某公司的人开动机器时,将正在检查机器设备的张某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切断受伤。事故发生后,井陉某公司未给张某治疗费用,张某共计住院治疗46天,治疗费用都由自己支付。张某的伤情经鉴定为九级伤残。经过诉讼,2017年3月28日,法院判决井陉某公司赔偿张某60020元。但该公司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不履行给付张某赔偿的义务。今年1月22日,张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笔钱可是张某的救命钱啊!张某家住甘肃省敦煌市,路途遥远,前来井陉不便。执行庭法官想张某之想,尽心竭力为他公正办理此案。立案后,立即向井陉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但该公司以种种借口仍不还款。于是,法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帐户,并将其上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这下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感到了拒绝还款的严重性,春节前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协商,先给付两万元,并表示剩余部分春节后一个月内协商解决。法官及时通过银行将这两万元汇给了张某。近日,法官经主持该公司与张某委托的代理人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某公司再给付张某3万元,并当场给清,将此案了结。张某收到赔偿款后,向法官发来短信表示感谢。
法官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信是做人立业之本,作为一个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对欠职工的钱,尤其是对受伤致残员工的治伤救命钱更应当及时给付,当遇有争议通过诉讼后,对法院生效的判决必须无条件履行。如果无视法律当“老赖”,就会被列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让你寸步难行,身败名裂。通讯地址:河北省井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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