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文章信息 > 详细内容
医院被判担责:患者手术致三级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朱维林 发表时间:〖 2018/1/3 浏览人数:〖 349490

2017年12月,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受理的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某医院因术前准备不足、术中不仔细、术后护理不当的过错导致患者三级伤残被判担责。

该案原告诉称:2015年11月15日19时许,原告因头痛不适前往某医院做CT检查,发现有大面积脑梗,医生怀疑大脑中动脉阻塞,当即住院并进行输液治疗。2015年11月16日早上,医生又要求原告做CT检查和CTA检查。查出的CTA片子模糊,与医生之前的判断不一致,只是大脑中动脉分支阻塞。医院神经内科建议请专家会诊,在专家来院的过程中,原告家属反复询问医生原告的病情及是否需要手术,医生所给答复皆为不需要。当天14时许,医生对原告进行了会诊检查,得出了神经压迫视力出现偏盲的结论。此后,医生对原告进行第一次开颅减压手术。由于术前准备不充分及医疗设备不完善,导致在手术过程中混合使用原告自己的结膜和部分脑膜补片,延长了手术时间。当晚21时许,原告出现硬膜外血肿的症状,颅内压比术前更高,形成双侧脑疝。医院遂对原告进行第二次手术清除血肿。在两次手术间隔的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重症监护室的医护人员严重失职,没有发现原告出现了如此严重的术后并发症。此后,原告又在该医院重症监护室观察了一天,但仍处于昏迷状态且颅内压更高并出现四肢瘫痪的症状。原告家属遂于11月19日上午将其转院进行抢救,并进行了第三次手术(切除脑组织的内减压)。由于第一次手术的创伤太大,导致原告皮肤坏死,伤口迟迟不能愈合,还出现渗漏等症状。我方认为由于该医院医疗条件差、设施不完善,加之被告的医务人员严重失职,违反诊疗常规,诊断错误,救治不当,延误了原告宝贵的治疗时间,致使原告在短时间内进行了三次手术。原告本来只有部分脑梗,现脑梗更严重,连左侧大脑都受到伤害,认知功能受损,生活不能自理。对此,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医疗损害责任,应当赔偿原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经开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方某申请进行了鉴定,鉴定方某伤残等级为三级。鉴定人认为:第一次开颅减压手术为预防性手术,但未达到预防减压的效果,此为术前讨论不充分;术中出现材料(脑膜补片)不足的情况,属术前准备不足;术后出现脑疝并发现出血,致损害后果未缓解反而加重,此为术中不仔细致小血管破裂;在听证过程中,经双方证实术后入ICU期间,病情发生恶化,ICU的医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此为术后护理不当。故该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术前准备、讨论不足、术中不仔细、术后护理不当的过错,原告目前处于左侧肢体偏瘫的损害后果与其诊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方某入院时为大面积脑梗塞的病人,其病情处于较危重状态,但意识清晰,院方给予了非必要性的手术,不但对病情无任何帮助,反而加重病症,且因术前准备不足,术中不仔细,术后护理不当致不良状况频发,直至转院治疗后方好转。同时,患者自身病情较为严重,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考虑医疗风险合理性承担原则。综合确定此次医疗过程中,该医院的过错责任比例为主要责任(参与度为60%—80%为宜)。

上述鉴定意见被法院依法采纳,法院经审理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而非一般性过失,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原告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仅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故确定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比例为80%。

医疗是当前人们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一,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人民群众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演变成“医闹”也牵动着人心。但“医闹”并不是正确解决医疗纠纷的方式,我们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未来此类医疗事故纠纷不再发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本文作者权利: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房子不住物业费也要交
医院被判担责:患者手术致三级
医院被判担责:患者手术致三级
上一条信息:上思县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为银行员工送上普法课 下一条信息:医院被判担责:患者手术致三级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