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时节将稻子晾晒在马路上,这在农村司空见惯。可让芜湖官陡门的周大爷想不到的是,因为在路上晒稻谷,他要为一起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担责。11月28日,死者家属将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和周大爷一起告上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索要80多万元赔偿金。
2017年10月21日18时左右,芜湖万春街道的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官陡门路由东向西行驶致周圣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骑自行车的刘某所骑车辆发生碰撞,致使骑电动车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路段为道路双向两车道,其中所晒稻谷占据两车道。经过交警调查,粮食为村民周大爷所晒,并认定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周大爷因占用道路晾晒稻谷负次要责任。
12月5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在向周大爷送达应诉材料时,周大爷认为村民每年都在路上晒稻子,也未有任何人向他讲明路上不能晒稻子,对本起交通事故需要担责很不理解。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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