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真是太敬业啦,打着石膏还前来审理我们的案子。”一位原告的代理律师说道。律师口中的陈法官是新乐法院民一庭庭长陈胜义,前几天因为不小心胳膊骨折了,但是依旧坚守在审判岗位。2017年11月29日,陈法官独任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自1996年来到新乐法院,陈法官坚守审判职责,认认真真审理每一个普通的案件,所审理的案件都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在几十年的审判工作岗位上,黑丝变白发,默默地为新乐这片法治热土奉献着,用青春填写了司法为民的赞歌,铸就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塑造了崇高鲜红的法徽。2015年,陈法官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为了在工作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陈法官平时通过阅读大量书籍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另外还从生活的点滴中积累经验,掌握的知识多了,处理起案来,也就更加得心应手。 这正所谓是: 石膏打着,案子审着; 苦累不说,责任先担; 审判一线,拼命三郎; 为民执法,坚守正义;
(新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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