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跨越600公里的大调解
人物简介
刘某——河北新乐人,男,申请执行人。
杨某——被执行人;河北新乐人,男,在内蒙开工厂生产牛肉,因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法院依法强制拍卖其名下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房屋。
孙某——被执行人;河北新乐人,女,杨某妻子。
杨小某——河北新乐人,男,被执行人杨某与孙某的儿子,经营自家工厂。
盖某——内蒙人,男,买受人。
刘某与孙某、杨某因合伙协议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孙某、杨某视法律为儿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在法官安聪勇的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刘某做出让步,与被执行人孙某有和解意向,但被执行人孙某仍拒不履行,法院便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房屋进行拍卖,拍卖过程中,孙某和杨某一直拒收法院送达的各种文书,房屋拍卖后,法院及时送达了搬迁通知书。
“你的房子被我买了,赶快搬出去。”买受人盖某在接到法院搬迁通知后迅即前往被执行人孙某家中说道。
“法院还给我们15天搬迁时间呢,你凭什么这么说,就是不搬!起开,别坐我们家沙发!”孙某愤怒地回怼。孙某的儿子杨小某听到客厅吵架,立刻从卧室出来,与盖某发生言语冲突,后直接推搡盖某至门外,放言:“你们谁再来,我拿刀捅了谁,法院的也不行。”
因盖某与孙某私下协商未果,矛盾升级,盖某与我院执行法官安聪勇联系要求法院依法强制腾房。
安法官了解情况后,提前做好风险评估以及预案后带上助理一起前往呼和浩特与被执行人沟通协商,以期化解双方矛盾并顺利将房屋腾空交付于盖某手上。
执行案件是法院受理案件中较难办的案件,而腾房无疑是执行案件中最难办理的,本案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造成腾房更难执行,且还是异地执行,相距近600公里,又增加了法官腾房的难度系数。
到达呼和浩特后,安法官打电话约见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后让其儿子与法官见面,与杨小某刚见面,杨小某直接狮子大开口——让盖某给其5万元,并将未拍卖的车库以10万元强行卖给买受人,否则不会腾房。
考虑到杨小某心里揣着火,安法官先对其进行安抚疏导,待其心情平静后,对其释明利害、释法悉理,表示法院会和买受人进行沟通,但是不会支持这种强行买卖的行为,如果沟通不成,法院也会依法强制腾房。
再次与被执行人联系,杨某仍拒绝见面,让其妻子孙某与法官见面,孙某仍提出无理要求拒不腾房,安法官向其明确说道:“法院依法拍卖的房屋,你作为被执行人要无条件腾房,你提出要求,法院可以从中协商,但是盖某没有给钱的义务,如果你们再提出无理要求,法院将依法强制腾房,你们不仅得不到家具费,而且强制腾房的费用你们也要出。”孙某见事态不对,表示愿意和平解决并做出让步。经与孙某、盖某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盖某一次性给予孙某2万元,孙某将部分家具留下并于6个小时内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盖某。
最终,孙某按时将房屋腾空,安法官顺利将房屋交付给盖某,和平执结了一起随时可能引发矛盾的腾房案件。新乐法院:吉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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