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聋哑人张某、杜某、朱某等3人盗窃案。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10日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购买物品分散被害人注意力的方式,先后合伙秘密窃取四被害人价值计人民币8930.55元后案发。
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大田法院向大田县司法局发函,要求指派辩护律师为三被告人张某分别出庭辩护,并从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聘请教师为三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
庭审现场,大田法院聘请的手语老师耐心地对被告人的口型和手势仔细分辨,通过手势和肢体语言向被告人传达公诉人、审判长的讯问和辩护的提问,确保被告人能够在法庭提出完整、真实的供述和辩解意见。同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举证质证的权利,公诉人使用科技法庭的设备当庭播放了本案相关的照片及录音录像和多项书证。整个庭审活动庄严肃穆、规范有序,三被告人在讯问和举证质证阶段均提出多项辩解意见,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该案将择期宣判。(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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