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池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池某某在担任某乡镇财政所所长期间,挪用公款人民币500768元,数额较大,其中365000元进行营利活动,135768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没有异议。 庭审中,身陷囹圄的被告人池某某悔不当初、声泪俱下:“此时此刻心中有无限悔恨,一时的糊涂毁了自己的一生,辜负了党和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关心过爱护过我的各位领导、同事、朋友,让家人蒙羞,特别是让我的幼子和年迈的父母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压力和打击,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也希望法院能够酌情轻判,让我有改过的机会”。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被告人池某某仅因一念之差,一时的歪念,从一名国家干部沦为今日的阶下之囚。池某某的事例也警示了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党员干部在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一定要筑牢思想防线,别让私欲和贪念腐蚀为民之心,别让放纵和享乐玷污为政之德。成千上万的“苍蝇”“老虎”因为经济问题相继落马以不可辨驳的事实铮铮告诫各位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因本案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具有特殊的教育,省、市及三明市十二个县、市、区的人民检察院及大田县各乡镇科级干部共计50余名代表观摩本案庭审,2个多小时的庭审活动以直观的方式,给各场的党员及领导干部们上了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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