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家事纠纷联动合作机制的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家事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及《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近日,文峰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家事案件调查工作规则(试行)》。7月11日下午,在文峰区委政法委的组织下,在区政法委会议室隆重举行了家事调查员聘任仪式,仪式由区综治办主任朱洪涛主持,文峰区法院杜文君副院长向区妇联、乡镇、司法、街道社区等部门推荐,法院选任的二十名家事调查员发放了聘书,家事调查员正式开始工作。
聘任仪式上,杜文君副院长对聘任的家事调查员表示祝贺,向家事调查员们详细介绍了《家事案件调查工作规则》,明确了家事调查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规范了工作流程及行为要求。同时,他希望家事调查员能够发挥其优势,认真履职,做好家事案件调查工作。
家事调查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家事案件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利用基层工作经验优势,开展家事调查,严守工作纪律,协助家事法官,共同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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