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法院头道法庭远程高效处理离婚案
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头道法庭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云会议”,高效圆满地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通过法官与当事人三方视频连线远程进行。
头道法庭受理了该案之后,主审法官经过细心安排与精心部署,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表达了各自诉求,就案件相关证据、事实进行了核实,整个庭审过程画面与声音同步传输,确保了庭审的公开透明,最后当事人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目前,头道法庭已达到网上立案、网上举证质证、云会议调解、开庭审理等诉讼流程的高效运用,大大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成本,为当事人搭建了便民、利民绿色通道。曾经让人跑断腿、磨破嘴的诉讼程序,在“互联网+”时代的电子法院,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公正、公开、高效。
2017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替代法庭笔录”。该规定为人民法院运用“互联网+”、“云会议”审理案件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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