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为国为民为天下;秉公办事,利己利人利苍生。”正定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始终秉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理念,用实际行动认真诠释着“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近期,涌现出案件当事人主动“送锦旗”现象。
5月29日中午,某交通事故纠纷案申请人左某的妻子,给该院执行局送来“心系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在左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该院判决李某赔偿左某各项费用共计25万余元。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某系下岗职工,全家靠其打零工维持生活,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因交通事故生活不能自理,日常需人照顾。考虑本案实际情况,该院对申请人司法救助26000元,以解燃眉之急。执行中,执行人员得知申请人之子与某公司欠款纠纷,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后,主动和正定帮大哥一起讲明其家庭情况,该公司分期给付了欠款,其家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5月30日上午,欠款纠纷申请人鲁某给该院执行局送来“执行替民解忧、依法为民做主”的锦旗。鲁某与底某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底某于2017年5月1日一次性给付鲁某欠款74.2万元及违约金50万元;逾期不能给付,底某将位于正定某小区的六套房产抵给鲁某,用于抵顶欠款及违约金。该案立案执行后,该院执行人员考虑到标的额较大,如不及时结案可能会产生经济损失等问题,第一时间查询、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经过努力,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金钱给付义务,最大限度保护了申请人的利益,降低了经济损失。申请人对该院迅速结案非常满意,为表谢意特向执行局送来锦旗。(正定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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