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妈全家人谢谢你们,鞠躬。你们辛苦了,依法办结,点赞!”4月29日早上七点五十二分,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一斌收到一条感谢短信。
发这条短信的是年近九旬申请人李大娘的儿子王某义。李大娘诉函谷关镇某村三组、黄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灵宝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函谷关镇某村三组、黄某停止侵权、不得妨害原告李大娘对涉案土地的经营,被告黄某于十日内将栽种在原告承包地上的石榴树移走。判决书生效后,两被告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期间,李大娘多次因为此事未了结而住进医院。无奈,李大娘向灵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一斌通过分析案情,立即制作执行通知书送达二被执行人,要求被执行人自行处理涉案土地上的石榴树,并将土地交还给申请人。二被执行人仍固守偏见,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内容。4月29日,正值“金城天网”集中执行活动攻坚期,该院执行局干警放弃五一假期休息时间,于当日清晨六点四十分,经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当地村干部的协助下,被执行人黄某迫于法律震慑和强大的执行压力,主动将涉案土地上的侵权石榴树全部拔除,并将土地交付给申请人,案件圆满执结完毕。事后,李大娘在病床上得知案件执结的消息,让其儿子通过手机短信表达了真诚的谢意,遂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灵宝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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