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年初院内下达了《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做好法官及执行人员个人季度考核工作,案件评查室按照办法要求,于今年二月份下达了关于开展季度评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参与评查的人员范围和对评查案件类型的要求,强调了应参加而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的责任后果。 三月底,在一季度报结案工作结束后,案件评查室一方面向各业务部门收集案卷,另一方面组织部门评查员学习省院评查标准,尤其对一些常见的瑕疵问题的扣分标准,统一认识。 评查中,评查员严格按照省院评查办法找问题、打分,为避免评查尺度不一致导致得分不公,评查过程中实行一人打分,一人复核的制度。 四月底,对评查结果在院内网及时予以公示,以确保每个人知晓评查结果,真正做到评查考核工作客观、公正、透明。 我们期待通过对法官及执行人员的季度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实现案件精品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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