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上午,经开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兄妹间重拾昔日亲情。
原、被告双方系兄妹关系,被告方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原告借款本息共计700000余元,此款一直未能归还,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被告方目前经济困难且身患癌症,名下只有一套两百平方米的房子。原告方态度坚决,不同意调解,希望法院尽快判决强制执行被告名下的房产。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人员详细分析了案情,认为本案若判决存在两个弊端:一、双方系亲兄妹关系,判决只会增加双方之间的矛盾,造成亲情关系破裂;二、被告身患重病,鉴于其特殊身体状况,即使判决后,执行过程中一定会遇到困难,这样原告的利益也未必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同时,承办人员也发现本案有调解的有利条件,被告未及时还款具有客观原因,并非主观上有恶意,双方的亲情关系并未彻底破裂;最后权衡利弊,认为调解是本案的最佳选择,并让被告积极主动和原告方沟通,利用清明假期让家中其他几位兄弟姐妹等帮忙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召集双方到一起协商,并通过当双方面和背靠背不同方式,沟通双方诉求、提供参考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
本案的审理中存在着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实现调解,就能起到很好的修复亲属关系的作用,给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能带来巨大的情感慰藉,大大提升了审判的社会效益。另外在诉讼中,审判人员有时更多想到的是裁判结果的合法性,而忽视执行的可行性,从而给执行留下隐患,因此审判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如何将案件审结,还应考虑审理的结果能否执行、能否执行到位,在审判过程中融入执行思维,可以让当事人更真切地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芜湖经开区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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