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关君)3月28日上午,省高院行政庭副县级审判员冯江、副县级调研员石鹏飞一行到陇南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调研督导工作。调研组一行考察了陇南基层法院首创施行的异地管辖“三地循环”制度的运行情况,实地查看了陇南中院立案大厅、信访大厅等诉讼服务中心及信息集控中心等。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中院立案庭、研究室负责人及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庭全体人员和市、区法制办、公安局、国土局等有关行政部门领导参会,会议由陇南市中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蒲黎生主持。 陇南法院“三地循环”制度,在全省法院属首创制度,也是陇南唯一运行的制度,属全省基层法院异地管辖的一种可行模式。在基层案件异地管辖中,为了提高效率、节省成本,陇南中院把陇南9个县(区)法院划分为三个组,即武都区法院、文县法院、康县法院为1个组;西和县法院、礼县法院、宕昌县法院为1个组;成县法院,徽县法院、两当县法院为1个组;每个小组内部三个法院循环进行异地管辖。该制度施行以来,有效预防和排除了地方政府的非法干扰,有效促进了法院的公正司法,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陇南法院的认可。 会上,省高院调研组表示,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带来司法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诸如司法成本增加等不利因素,但陇南法院克服重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很有陇南特色亮点,尤其是首次推行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异地管辖“三地循环”制度,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促进了陇南法院的公信力,这跟陇南法院两级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行政审判工作人员的积极努力是分不开的。
省高院调研组对陇南法院下一步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暂行办法》,办法在制定初期,便经过充分的考究和调研,回应了行政审判实务操作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二是加大相关制度宣传解读力度。不仅要加强对社会的宣传普法力度,法院系统内部也要加强对干警的宣传学习力度,有效节约司法成本,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三是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虽然异地管辖施行后,大量案件在异地开庭审理,但陇南法院仍需助力当地法治政府建设,要通过行政审判工作有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化解行政纠纷。四是继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陇南法院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要进一步调研论证、拿出方案,要综合考虑办案力量、案件来源、方便诉讼、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等因素。 蒲黎生表态,通过调研督导发现,陇南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工作还有大量任务要去完成,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加大异地管辖暂行办法的学习解读力度,加大相关制度的宣传普及力度,按照省高院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同为陇南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上,市、区两级法制办、公安局、国土局等有关行政部门领导踊跃发言,就陇南法院异地管辖制度实施以来所取得成绩、发现的问题、下一步的建议,均积极献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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