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0日,周至法院查控人员通过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陕西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西安两家银行账户上有存款,随后执行人员迅速赶往西安,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四个多小时的操作,扣划执行案款近70万元,14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张某、王某等14人申请强制执行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张某、王某等14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周至法院立案后,查询人员第一时间对二被执行人的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陕西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在西安中国建设银行劳动北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劳动路支行的账户金额足够支付该14起案件的案款,执行法官随即制作法律文书赶往西安对上述款项进行了扣划。银行扣划期间被执行人陕西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中国建设银行,发现其账户钱款被扣情绪激动,执行法官随即向其讲明了作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被执行人表示其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将账户中的近7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至此,14起执行案件在一天内全部执结。(周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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