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继不久前“手机微信庭审”离婚案后,3月20日,第二人民法庭利用互联网远程庭审,顺利审结一起离婚案件。此案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法庭还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见证了将互联网引入司法审判活动的成功探索。 原告张某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于今年2月14日诉至我院要求与被告吴某某离婚。远在广东深圳打工的被告答辩时称,对于原告的起诉无异议,但无法请假回来处理案件。为解决当事人远程参与诉讼的问题,承办案件法官决定利用互联网组织双方当事人实行远程开庭。在院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法庭采用画质及音质效果更佳的QQ视频进行庭审。因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结,整个审理过程不到一个小时。 闭庭后,当承办法官就运用互联网远程开庭、保障相隔跨省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做法听取代表和委员们意见时,他们非常感兴趣,对法官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创新办案方式,运用互联网的便利,让身在外地的当事人也能行使诉权,正常参与诉讼,不但让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经济,同时也降低了法院司法成本,真正实现双赢,取得了法律和社会上的双重效果,建议今后多探索司法便民措施,并注意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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