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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实施一年 防城港发出8张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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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文瑶 崔静 发表时间:〖 2017/3/3 浏览人数:〖 4579326

     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年以来,防城港市法院审慎发出8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对1名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施暴者采取强制措施。
    在这一年里,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审理了涉及家庭暴力的刑事、民事案件,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相关审判执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充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并组织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推动《反家暴法》的贯彻落实。
    向家暴说“不”,让人身保护令成为受害者的“护身符”
    有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自己人就能解决了,何必要把家丑往外扬,让外人来管闲事。但是,在一系列因家庭暴力所引发的血案面前,家庭暴力问题已经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实施,用法律法规真正遏制住施暴者“疯狂的拳头”,为受害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撑腰,从法律层面上为家庭中的弱势群体筑起一道安全屏障。
    2016年3月25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不久后,上思县人民法院发出防城港市首张人身保护令,禁止施暴者韦某某对申请人潘某某实施家庭暴力,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随后,防城港市法院陆续受理了多起人身保护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下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为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得到切实履行,人民法院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向双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便协助监督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然而,面对一纸文书,很多人都不以为然。如何让人身保护令真正发挥作用,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防城港市法院用实际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2016年7月17日,东兴市人民法院家事巡回法庭法官接到了当事人陈某某的求助电话。陈某某称,在法院向其丈夫黄某发出人身保护令后,其丈夫对其仍有家暴现象。于是,东兴法院法官迅速联系警方,坚决执行人身保护令。当天,陈某某丈夫黄某因涉嫌家暴,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5天的决定。
    这是防城港市首个因违反人身保护令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例。人民法院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保护了当事人人身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增强维权意识,家暴不是家务事
    市中院民一庭庭长崔静说,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的限制,部分当事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总是觉得“床头打架床尾和”,并且因为考虑到对家庭、老人和孩子的负面影响,最终选择隐忍退让,未能及时向当地妇联或是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这就造成之后受害者在诉讼阶段主张遭受家暴时取证困难,法院不能依法认定施暴者的家暴行为。崔庭长认为,对家庭暴力的容忍,只会让施暴者的家暴行为更加变本加厉。
     2016年4月,广西东兴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因家庭暴力所引发的血案。被告人麦某因怀疑妻子简某有外遇,几次用小刀威胁、刺伤简某。忍无可忍的简某逃回了娘家。之后,麦某多次叫妻子回家,并找到了妻子打工的地方对其进行劝说。两人发生争吵,麦某持刀逼迫妻子回家,在争吵中妻子的手指被麦某割伤。4月29日,麦某再次来到妻子打工的蔬菜地,向妻子索要孩子的学费并要求其回家。在遭到妻子的拒绝后,恼羞成怒的麦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尖刀,连续朝妻子的腹部连捅数刀。在周围群众欲上前制止其行为时,麦某又继续持刀向妻子的胸部、腹部、颈部等部位连捅数刀。最终,妻子简某经抢劫无效死亡,施暴者麦某面对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简某在第一次遭遇丈夫对其实施的人身伤害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到当地妇联组织寻求帮助或是到派出所报案。此后,在丈夫麦某因割伤其手指到派出所投案时,简某还为麦某说情,请求当地派出所不要对丈夫进行处理。
    在为受害者鸣不平,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同时,也要思考如何转变传统观念,让《反家暴法》深入人心,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起知法用法、自立自强自爱的观念意识。防城港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深入机关、社区、单位、企业、学校、乡村等,组织开展《反家暴法》专题法律讲座,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接受法律咨询等。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专题漫画和原创策划,采取生动活泼的方式扩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营造反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气氛,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行为。


    建立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发挥合力作用筑起安全屏障
    就目前情况而言,反家庭暴力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虽然防城港市法院所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主张有家庭暴力情况的不少,但是由于证据原因真正被法院认定的只是少数,而真正到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被施暴者更是寥寥无几。被施暴者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不知道该向哪里求助,没人管,被施暴者在长期压抑的环境下生活,往往容易走上极端。如今,《反家暴法》的出台,确定了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改变了家庭暴力投诉无门的状况。
     2016年11月,防城港市成立了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合力调处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据悉,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均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并开辟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结合审判职能作用,发挥、延伸司法服务手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服务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此外,防城港市法院还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妇联、民政局等单位做好对被施暴者的帮助和救济工作,为被施暴者提供庇护,用法律让被施暴者远离家庭暴力的威胁,用关心关怀温暖和抚慰被施暴者受伤心灵,帮助被施暴者重新融入社会。
    下一步,防城港市法院将积极配合反家暴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开展,深入探索多部门协作工作模式,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立足法院审判职责,做好反家庭暴力的联动衔接工作,迅速、高效地处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切实维护被施暴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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