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官兵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官兵的廉洁自律意识。2016年12月15日,贵港边防检查站站长杨友带领官兵一行20人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岑某在的担任港北区新农办报账员期间,负责申领、保管单位的备用金和单位各项支出的报账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人岑某利用其经手报账的职务便利,在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报销后,涂改报销单据张数和报销金额,加大报账金额,骗取、侵吞公款人民币50791元。 庭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岑某最后陈述,被告人岑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希望法庭给予宽大处理。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现场气氛严肃而紧张,审判长最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官兵们认真仔细地旁听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深刻认识到了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廉政警示教育,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远离职务犯罪,永葆清廉本色。(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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