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出现了较大数量的物业服务合同系列案件纠纷,其中大多数表现为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这与物业服务水平的滞后以及业主需求的多元化等各方面因素息息相关。
从一件件纠纷进入法院开始,在原告自愿同意调解的情况下,签署诉前调解同意书,由驻诉调对接中心窗口的夕阳红调解员对案卷进行一一筛选,在被告经过引导愿意来法院协调的情况下,及时约定时间,并作记录。夕阳红调解员由我院聘请的资深法律实务退休工作者担任。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还采用专职调解员与特邀调解员相结合的方式充实调解力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目前,相当数量的案件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原告撤回起诉材料,或者撤诉,还有部分的当场即时履行,矛盾纠纷得以真正化解。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直注重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追求案结事了。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在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人民法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在大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探索出了一条卓有成效的化解矛盾机制。(芜湖经开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