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为原则,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提高执行能力为目标,狠抓执行公开工作,推动促进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该院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拓展执行渠道,用“洪荒之力”,建立“三项制度”推动执行信息公开。
建立执行信息公开联动机制。执行信息公开不能仅靠法院一家进行,执行信息公开仅靠法院自身是搞不好的,而是需要其他相关部门联动进行,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制约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高效的协作机制,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社会信用等级等措施,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建立“公众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机制。我院每月组织一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请进来”的方式,先后邀请来自市直单位、企业、社区、农村等700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共有7000余人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听取公众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了社会监督面,提高了执法公信力。 建立被执行人信息披露制度。将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及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存在暴力抗拒执行的、恶意躲避执行的恶劣情形的,通过当地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方式进行直接公开曝光,有计划、分批次在县城文化广场、商业银行LED显示屏、法院户外电子公告屏,以图文形式反复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力,进一步挤压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新乐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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