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县法院从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权利、职业道德、审判纪律等方面,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要正确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有为”和“有位”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 二是要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执法;要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要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要强化为民意识,用好手中的权力。 三是要充分发挥“四个作用”。要充分发挥来自基层、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强民商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要充分发挥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优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做好庭审和庭后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优势,为法官在办理房地产、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纠纷案件中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守法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云南省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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