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区某工地一工人,为了省钱春节期间选择滞留工地,却因见财起贪心把黑手伸向工友,最终锒铛入狱。7月19日,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盗窃案。
2016年的春节,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某工地干活的李某金为了省点钱没有回家过年,一直待在工地的宿舍里。2月15日,李某金在工地门口闲逛时发现工友刘某华的宿舍窗户没有上锁,遂心起贪念。次日早晨,李某金再次来到刘某华宿舍前并翻窗进入屋内,将屋中的液晶电视、一桶猪油、电动车钥匙等物品盗走。 3月12日凌晨,李某金用偷来的电动车钥匙开走了刘某华停放在工地饭堂门口的电动车,之后以65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电动车维修店。3月19日,刘某华在该维修店中发现自己丢失的电动车,跟老板说明情况之后,通过老板的描述认为工友李某金就是偷走自己电动车的人。刘某华回到工地后质问李某金是否偷走电动车并进行变卖,一番对峙后,李某金承认两次偷盗皆为其所为。3月20日,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区分局依法对李某金进行刑事拘留,经查明涉案金额共计3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由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被告人李某金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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