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80年代出生的未婚一族,成为当今社会所谓的“剩男剩女”。有的人在父母的催婚下闪婚。闪婚后,一些人幸福美满,多数人结果却不尽如人意。“闪婚”“闪离”的普遍出现已经为父母催婚了敲响警钟。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结婚不到三个月就起诉离婚的案件。 原来,曹某与李某在父母的催婚下双方认识十来天就仓促领证,但是婚后因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甚至闹出不少啼笑皆非的笑话。这段“形婚”持续不到三个月后,曹某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李某返还彩礼。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曹某称,他与李某认识十来天,就在父母催促下领了证。婚后难以共同生活,形同陌路,与其相互折磨,还不如一别两欢,各生欢喜,彩礼是父母的辛苦钱必须返还。对曹某的说辞,李某也表示认可,但是李某担心父母想不开,不同意离婚,除非曹某赔偿精神损失费。通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曹某放弃返还彩礼的请求,只希望解除这段婚姻,同时李某同父母商量后同意离婚并放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几天后,双方在汝城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曹某向汝城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催婚成为了不少80后避免不了的事情。建议单身者应改变抵触心理,多与长辈的沟通交流,缓和其心态,这样既可以缓和家庭气氛,也可以避免高压下的“闪婚”又“闪离”的结果。(汝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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