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前后,那时,社会对高考还陌生,我母亲干一天重体力活晚上要休息,我晚上要复习,为此,一人要关灯,一人要开灯,两人吵得脸红脖子粗,最后拉断了电灯绳,不知咋了,我鼻子还流了鼻血。
之后,高考进行后,我与体检线200分(考语文、政治、数学、历史、地理;英语作参考分,不计入总分)差了“0.5分”失之交臂(1978年高考语文卷子得分、失分设计到了得0.75分或扣0.75分上,小数点后两位数子),到这时,我母亲开始后悔当初与我为了开灯——关灯而发生的矛盾。 母亲生前几次向我反省、检讨自己,那真是都把肠子悔青了。我也向母亲道歉,说,你挖两米深的自来水管道,十字镐、铁锨并用,不以为苦,我却不知道心疼你让你休息,是我错了。直到1996年12月11日母亲去世前,她还说她最后悔这件事。 有幸的是,当时总分虽没有达标,但我语文考了66分,天道酬勤,我最后被高中中专(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族师范学院)文科师范班录取。上学后,国家给每个人每月拨22.5元的生活费。我觉得,比我家饭好得多了。一毕业,即在青海省同德县中学参加了工作,当时规定,上半月报到,发全月工资;下半月报到,发半月工资。 参加工作离开家时,父母亲给我给60元盘缠,我要了40元,到目的地后,还剩28.8元,我一算计,够自己当月花了,就把发的第一个月工资的整数70元寄给了父母亲。 我永远忘不了,当我把填好的汇款单和钱递给邮局那名中年妇女时,她问道:“小伙子,刚参加工作吧!”我纳闷她的火眼金睛,说:“就是。”据母亲事后说,这笔钱,她添了30元,以一个整数存进了银行。……今年我57岁了,高考制度恢复39年了,已经由陌生到家喻户晓,但我关于高考的这点记忆,总觉得它凄凄美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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