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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法院与河南大学举办签约仪式共同实施实习法官助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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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磊 胡东霞 发表时间:〖 2016/7/1 浏览人数:〖 579919

    6月28日上午,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与河南大学法学院选派学生赴龙亭区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签约仪式在龙亭区人民法院举行。龙亭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郑永强;党组副书记宋付振;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霍建国与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军、党组副书记牛华南、副院长郑金玉、副院长郑铭勋、博士曹新华,法院部分干警以及准备签约的17位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参加了仪式。此次龙亭区法院与河南大学的签约输送实习法官助理的举措,在河南省尚属首家。


    在签约仪式上,郑永强、蔡军、学生代表李文权先后发言。郑永强指出,为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拓宽审判辅助人员来源渠道”改革要求,龙亭区人民法院与河南大学法学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实习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今天举行首批实习法官助理签约仪式,意味着该项制度在龙亭区人民法院正式落地。这次与河南大学的合作是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协同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对于促进龙亭区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培养造就高素质法律人才,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同学们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学生到职业人身份的转换;二是踏实工作,为融入社会打下基础;三、常怀理想,不忘初心。
    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军对此次合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勉励同学们,要充分利用龙亭区法院良好的学习条件,虚心学习,勇于实践,扎扎实实做好实习工作。要主动了解法院工作,特别是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知识,加深对法学理论知识的认知和理解,培养自己的司法实务能力。 
    河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李文权表示,将倍加珍惜担任实习法官助理这难得机会,全面熟悉司法审判业务,掌握司法实践工作技能,促进法学理论知识的全面认知,增强自身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为顺利融入社会、奉献国家法治打下坚实基础。随后首批实习法官助理当场签署了协议。(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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