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咸阳中院行政庭庭长黄智慧、副庭长刘宏刚受旬邑县政府邀请,为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行政法培训。
培训中,刘宏刚副庭长对咸阳两级法院近三年来行政案件受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对行政诉讼案件飙升的原因进行了剖析,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提出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依法行政,注重日常执法的规范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行政行为要适当,并且应提高行政机关的应诉能力。从行政审判视角,对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从而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刘宏刚副庭长深入浅出、旁征博引,融理论性、实用性、指导性于一体,对如何做到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讲授,使参训人员受益匪浅,赢得了近200名领导干部充分肯定和热烈的掌声。 培训期间,黄智慧庭长与旬邑县法院就行政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对基层法院在审判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业务指导与帮助,加强了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业务的交流。 此次对旬邑县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培训,是新《行政诉讼法》暨“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咸阳中院行政庭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与能动性,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咸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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