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一词总是伴随着农民工举步维艰的身影而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因被拖欠工资而成为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2016年3月25日,祁连法院民事审判庭以调解方式审结了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因同村村民杨某和张某在新疆承包了工程,2014年2月原告韩某和马某跟着杨某和张某远赴新疆打工。2015年冬季,杨某和张某承包的工程停工,因资金困难,当时只给韩某和马某给付了部分工资,剩余资金承诺于2015年7月30日前付清。但之后杨某和张某一直以资金紧缺为由,互相推卸责任,迟迟不肯付清剩余工资,无奈之下,韩某和马某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承接此案后,多次给被告杨某和张某打电话,起初两被告态度消极不配合承办法官,在欠账问题上推诿扯皮。承办法官本着及时化解矛盾的原则从邻里团结、人情往来、社会责任等多种角度反复做工作,摆道理,经过多次不懈的努力,被告杨某和张某终于答应于2016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给清二原告剩余工资,原告韩某和马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承办法官以司法力量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心怀“讨薪”群众,在不懈的努力下让多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祁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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