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但此种道德约束似乎并不能有效抑制 “婚外情”、“一夜情”盛行的势头。4月5日,长武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男方搞婚外恋的离婚纠纷,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
王某和张某系经人介绍相识, 2010 年10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发现自己丈夫长期与多名异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双方多次发生争吵,甚至遭到了丈夫的无情殴打,但原告从整个家庭的完整以及孩子的考虑,一直忍气吞声。至此,原告已经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庭前调解过程中了解到双方都表示愿意离婚,只是在孩子抚养费用上存在较大分歧,法官考虑到双方感情却已破灭,而且在调解过程中都显得怒火中烧,此案若不尽快结案事了,难免双方私下暴力性事件的发生,于是不断的做双方工作,并最终使被告张某接受了调解方案,至此,原、被告双方和平分手。 法律不能强制人的感情,法律也不能捆绑夫妻,夫妻以感情为基础,本案中夫妻双方感情既已经完全破灭,婚姻也便没有了持续的必要,而在他们夫妻缘分走到尽头的时候,法官能做的、该做的便是让他们好聚好散,重新开始自己新的生活。(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长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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