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到武威铁路运输法院评查案件质量
为了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近日,武威铁路运输法院主动邀请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院指定管辖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三类民事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宗的带领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对武威铁路运输法院2015年以来审结的三类指定管辖案件从立案、送达、庭前调解、开庭审理、笔录制作、文书制作、订卷、归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评查组认为,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方面有多处亮点:一是实行“大审判”模式,院庭长以上率下带头办案,院领导办案97件,庭长办案116件,院庭长办案数占2015年受理案件总数的80.68%;二是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中对案件争议焦点归纳准确,调查问题详尽;三是审判效率高,表现为案件均在审限内结案、当庭宣判率高、调撤率高;四是案件质量好,体现为析法说理透彻、上诉率低、二审维持率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高,服判息诉率高;五是案件审判程序合法,文书制作规范,案卷装订规范整洁,案件质量整体良好,均达到了一类案件的标准。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裁判文书和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交流。 针对评查中指出的问题,武威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有针对性地制订了整改措施。院长马维明要求审判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养成良好职业习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案件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兰铁中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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