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是审判结果得以实现的助力器,为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近日祁连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执结了一起执行标的为物的离婚纠纷案件。
尕某某与万某某因感情破裂于2015年10月20日经祁连法院调解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中尕某某分得大牦乳牛10头和羊90只。后因万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10头大牦乳牛而被尕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祁连法院受理后,随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万某某,可电话已暂停服务,去其住所地找寻,房门紧锁,也未看到被执行的财产,向邻居询问,亦无人知道其下落,执行员们无获而归。在此后的日子里,执行员们多次去被执行人住所地找寻,并多方打听被执行人下落。在两个多月的努力后,执行员们听到强制执行的牛由被执行人承包给了其姐夫的好消息,对此执行员们丝毫不敢拖延和松懈,第一时间赶赴至被执行人姐夫家,对听到的这个消息予以确认,并作出口头扣押。3月1日,执行员们借助学生开学的有力条件,又赶赴至被执行人住所地找寻,最终在幼儿园看到了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得知执行员们找他的意图后,强烈要求承包人——即他的姐姐、姐夫在场,而承包人又去县城办理孩子上学手续,无法联系。在6个多小时的漫长等待和对被执行人的尾随后,承包者终于出现在了执行员们的面前,可承包者不肯协助执行,还以和被执行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未到期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加之他们人多吵闹、沟通不便,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后由一名语言相通的执行员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悉心释法和情感关怀后,案件终于有了一定的成果,执行员们在承包者的带领下远赴其草原赶牛。最终,在历经11个多小时的艰辛后,申请人高兴地和执行员们握手言谢后将属于她的10头大牦乳牛赶走,执行员们也如释重负般舒心的趁着月光赶赴回家,一起执行标的为物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完结。(祁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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