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永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院内法官干警深入推进活动进程,在第一时间成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我们将249个行政村,5个社区由院党组成员分片包抓,每位法官干警平均负责11个村组或社区,在全县每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官工作室”。在每个村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和综治维稳工作台账,与群众密切对接,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建立法官出门留言制度,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驻村法官充分利用“望、闻、问、切”的方法,走村串巷,与群众拉家常等方式,将诸多矛盾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5年,永寿法院25名干警共联系派驻村(社区)群众592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74件,就地开庭审理案件394件,开展法制宣传12次,举行法律知识讲座、报告4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4次,参与社区矫正25人次。面对广大村民、居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永寿法院首先将立足点放在提供送法下乡、法律宣传、以案说法、就地调解等人性化司法便民服务上,将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工作职能延伸到诉讼之前,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审判法庭移至村庄农户,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体现了能动司法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一村(社区)一法官” 工作机制运行开展以来,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反映,此项活动开展得好,对促进人民群众深入学习法律,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权利义务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护权利,引导广大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和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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