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平安来安、法治来安”的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满意度,3月10日,在来安县人民法院召开的2015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桑泽祥院长与分管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责任书规定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社会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一手抓审判,一手抓综治”,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加“平安来安”创建活动,加强治安防范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工作。结合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梳理风险点,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要求各部门要对内管好所属人员及工作场所,确保没有违法违纪的现象及事件发生,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措施落实。责任书同时规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把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努力争创“平安单位”。(来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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