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永寿县人民法院院长应文涛同志参加了“咸阳市政法工作会议”并领取了由中共咸阳市委和咸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二○一五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奖牌。
获得二○一四年度“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之后的2015年里,永寿法院全体干警开拓进取、再接再厉,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履行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全体干警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执法为民,廉洁司法,进一步提升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同时高度配合公安系统,审理了多起有关食品安全的涉民案件,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多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 永寿法院常宁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王军军同志也以其敬业的工作态度,成熟的工作能力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获得了此次“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荣誉称号。 在2016年里,永寿法院会再一次以此荣誉为动力,以优秀为标杆,努力向优秀看齐,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维护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永寿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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