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公布的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名单中,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榜上有名。据悉,在此次创建活动中,防城港市共有两家单位获此殊荣。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年以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两年时间里,防城港中院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进行节能改造、优化监控网络、建立节水系统、加强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建立完善节能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该院能源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组织,健全节能管理三级管理组织体系,做到层层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二是挖掘节能潜力,开展节能改造。建设能耗监测平台,对全院供电、供水、供气及用能 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掌握全院实时用量,实现全院用能定量管理。 三是完善节能管理,降低能耗。实施照明节能计划,逐步将室内照明灯改为LED等,并对所有公共部位照明安装智能控制;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控制能源消耗;卫生间等公共水龙头安装自动感应开关。 四是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的节能主题,在全院范围内积极组织地毯节能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此增强全院干警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让“节能减排”的理念深入人心。(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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