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 
投稿: 57564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案例评析 > 详细内容
17岁保姆专吃窝边草 屡次盗窃雇主钱财被判刑
直到底部
分享:
作者:黄丽丽 王艺 发表时间:〖 2016/2/23 浏览人数:〖 144657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17岁的女保姆因财迷心窍,竟将贼手伸向雇主,在当保姆期间多次窃取雇主家中财物,最终东窗事发,锒铛入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龚碧月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元。
    家住贵港市覃塘区的龚碧月(化名)因自身原因读至初中二年级便辍学到社会上打工,后受雇到他人家中当保姆。2015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龚碧月在贵港市某小区1栋1单元503号陈某家里做保姆时,盗走陈某的一块金色手表。
    2015年4月底至5月初,被告人龚碧月在吴某莲家做保姆时,跟随吴某莲到桂林出差,期间在吴某莲位于桂林市七星区某小区1栋1单元1203房的家中盗走一台苹果牌iPhone5S手机(价值人民币3100元)。
    2015年4月底至5月初的一天,被告人龚碧月在吴某莲位于贵港市某小区8栋1单元602号的家中打扫卫生时,将吴某莲掉在地板上的一枚银色戒指盗走。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龚碧月住处将上述被盗的黄色手表和手机、银色戒指查获并已分别发还被害人陈某和吴某莲。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龚碧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雪梅犯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龚碧月在实施犯罪时,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龚碧月多次盗窃,且犯罪数额达到较大以上,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龚碧月到案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未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龚碧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zhongguo_xianfeng@163.com 】
返回顶部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首页
文章获评星级:
网站推荐理由: 正能量, 聚焦热点
本文作者权利: 可申请三等奖以上证书
权利时效起止: 自登载日起一个月
原创文学
调研之窗
案例评析
文章信息
荣誉殿堂
相关文章  
16岁少年出于好奇贩卖毒品获刑7个月
4男子受委托帮忙讨债 非法拘禁债务人...
农民工因没钱花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被判刑
瘾君子为获2000元好处费运毒2公斤...
66岁农妇在家中设置赌博机非法牟利获刑
男子讨要6万欠款未果 持刀砍伤债务人...
男子搭讪被拒心怀怨恨 冲动持啤酒瓶伤...
上一条信息:作为主要证据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是否必然导致侵权事实难 … 下一条信息:小孩楼上摔下死亡 婆媳推责闹上公堂
中国先锋头条网  ©2015-2022  版权所 违者必究
网址:http://www.zgxianfeng.com  投稿邮箱:zhongguo_xianfeng@163.com
本网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转载内容请注明出处。
品控技术网 TOP图标库 万企互联 咸阳网站建设 域名转发系统 IP地址查询 万企工具 超越彼岸BEYOND 六佰号 秦川云 IDC主机测评 三秦人才网 陕西锦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