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做到质效统一,确保审结的每一起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刑罚一致,不枉不纵,及时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营造平安稳定、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新常态,兴平市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兴平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2015年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12月21日在兴平市委考核办年度工作考核中受到高度称赞。 本年度兴平法院已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5件,已审结158件,判处各类犯罪分子207人,结案率目前已达到95.76%,为以往同期新高。一年来,在全体刑事法官和辅助人员的努力下,兴平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七个方面的特色。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管理,提升刑事审判质量,通过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加深对刑事政策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既积极推行刑事量刑规范化工作,又使刑事案件被告人出庭着装去标签化等工作扎实推进,营造了良好刑事工作氛围。 二为把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审理这类案件11件,特别是对王某某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刑并公开宣判,实现了以刑罚惩治酒驾之案件的零的突破,收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 三为严厉打击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本年度,针对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案件多发的特点,兴平法院依法及时审结了刘某某、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均佳。据统计,全年共审结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案件35件,涉案总金额1亿多元,有力地打击了这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此类犯罪高发的势头。 四为坚决依法惩治各类腐败犯罪分子,及时、公开审结了焦某某等7起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对他们的非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震慑犯罪,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五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努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件,并对判处刑罚的被告人进行回访,注重唤起他们对生活、学习的新希望,收到良好效果。 六为做好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调解履行工作,刑事法官积极寻找调解突破口,劝导被告人及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在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在刑事部分给予宽缓处理,这种释法说理的做法,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七为利用审结的刑事案件的案源、案例优势,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上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批来自刑事案件的优秀宣传稿件被众多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刊用,办案作用得到扩大,收到了良好的司法宣传效果,为今后更充分地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累了经验。(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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