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法官你好,我们想马上还完钱,法院可不可以把我的名字从失信名单中删掉,我现在想贷款都贷不到......”,近日,上思县的王某力和罗某娟主动联系上思法院执行局黄昭铭法官,表示要立即偿还完全部欠款,请求法院开具结案证明,并将自己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王某力表示,其前去银行办理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因为王某力在法院有案件未执行完毕,所以贷款无法放出。 2005年3月2日,被告王某力向原告凌某卡借款75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2005年4月3日,被告罗某娟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但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王某力只是偿还了原告借款4000元而已。由于多次催还欠款无果,凌某卡诉至上思法院,要求被告偿还余下的71000元借款。2006年5月15日,上思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力偿还原告凌某卡借款71000元,被告罗某娟对被告王某力尚欠原告凌某卡借款71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王某力、罗某娟在法定履行期限内没有偿还所有借款,凌某卡于2006年12月26日申请执行。但是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力、罗某娟离家外出去向不明,家中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因此,王某力、罗某娟这两位“老赖”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前段时间,王某力想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银行审查后拒绝了王某力的贷款申请,理由就是王某力有执行案件在法院,且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榜上有名”。王某力、罗某娟两位“老赖”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发生了上述王某力、罗某娟两位“老赖”主动找执行法官要求立即还清欠款的一幕。(上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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