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田县人民法院扣紧当前生态审判工作主旋律,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复绿管护、联动执法、司法建议常态化”三个机制,积极搭建生态建设的“绿色通道”,打造生态环境审判品牌。同时,继续巩固和深化巡回审判、巡回法庭等各项司法便民举措,又在前坪乡川石建立“矿区生态审判巡回法庭”,助推矿区水土流失治理等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11年以来,共开展“绿色司法 服务生态”法制宣传40场次,发放宣传材料9000余份,与国土、林业、水利等开展联合执法20余次;提出司法建议25条,被有关部门采用10条;妥善化解各类生态环境纠纷162起;判处破坏生态环境罪犯259人、完成“复植补种”3768亩,为大地重新披上了绿装。(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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