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人民法院执行程序的案件,一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了,一些被执行人经执行法官做思想工作或采取强制措施后也履行了,还有一些被执行人,虽然执行法官几经努力和采取了强制措施但仍未能履行。其原因比较复杂,有的被执行人无履行条件,有的被执行人恶意抗拒执行,凡此种种,针对未能执行完毕的案件,兴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工作方法效果比较好。即: 一方面在案件未能执结时告诉申请执行人其所享有的不放弃权益的权力,叮嘱他们在发现执行线索或被执行人显示有履行能力时及时与法官联系,一方面在执行新立执行案件时十分重视对以往申请执行未能执结案件进行“回头望”。为了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在“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落实和“三官一律”活动中,兴平法院将全院干警包括执行法官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制牌或印制传单等公诸于众,极大的方便了申请执行人与法官之间信息的及时沟通、联系,为推进申请执行案件的“回头望”执结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统计,今年1——11月份 ,兴平市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这类“回头望”案件73件,总标的达94.7万元,极大的挫败了被执行人的逃避、侥幸心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为化解“执行难”问题作了富有成效的探索,受到社会各界好评。(陕西省兴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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