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百姓最怕的是见不着官。11月26日,防城港中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民告官”行政案中,不仅该院院长杨智军担任审判长亲自审理,防城港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德也亲自出庭应诉,充分落实了院领导办案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该案中,防城港市茅岭镇东角村的田尾坳组与东角组因部分林地的权属问题产生争议,2014年,防城区人民政府对双方争议的林地所有权纠纷作出处理决定,认定田尾坳组对争议林地形成长期经营管理事实,将整个争议林地权属确权归田尾坳组所有,东角组不服提出复议申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以上述处理决定认定事实证据不充分为由,予以撤销。田尾坳组对此不满,起诉请求法院撤销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并维持防城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林地纠纷权属决定。 该林地权属纠纷可追溯到上世纪60年代,案情复杂,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依照法律法定程序,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原告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也作了详细的答辩。该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另行宣判。 法律面前人人平平,此次庭审没有官民之分,原、被告双方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既积极响应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又充分落实了院领导办案制度。 据了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不仅仅是对法律和公民的尊重,更能起到有利矛盾化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作用,同时也能为营造全民守法的氛围做好表率,是司法改革进步、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而让法院“一把手”回归法官身份,既有利于院领导了解和掌握审判工作动态,又能发挥领导的示范引领作用。 今后防城港中院将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和院长办案常态化机制,逐步改变“民告官不见官”的局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天,该院还邀请了数十名人大代表前来旁听评议,代表们对院长亲自审案、副市长亲自应诉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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