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往往认为倒卖假烟才算是违法行为,但其实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倒卖真烟也是一种违法行为。福建一名男子因看到中华牌香烟在各地的价格有差,便打起了倒卖香烟赚取跨省差价的主意,结果不仅没赚到钱,反而因违法犯罪被判刑。2015年11月19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审理查明,金某系福建省柘荣县城郊乡赤岭村人,无业。2015年1月以来,被告人金某在未经国家烟草专卖局许可、亦未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贵港市城区各香烟销售点非法收购189条中华牌香烟(109条软盒装、80条硬盒装),后将上述香烟包装好欲带回福建进行非法销售,从中赚取差价。2015年2月3日,被告人金某在贵港市汽车西站被贵港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查处,并当场扣押其非法收购的中华牌香烟189条。经检验鉴定,上述查获的中华牌香烟是真品卷烟,价值人民币101050元。同日,被告人金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港北法院认为,被告人金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烟草,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1050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金某是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金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宣告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