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镇康县法院院长李辉银向常委会报告“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工作。 李辉银院长在报告中从五个方面总结了镇康县法院近五年来“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县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依法履职,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与惩治职能,积极推进“平安镇康”建设;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职能,积极推进“和谐镇康”建设;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执行的权益保障职能,积极推进“诚信镇康”建设。二是立足审判,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加强立案信访,保障群众合法诉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强化司法便民对接;积极推行诉讼全程释法答疑,不断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延伸职能,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开展回访帮教,稳步推进诉调对接,适时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审判工作与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衔接。四是创新载体,不断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积极开展司法宣传,着力做好新媒体时代法治舆论引导工作。五是严格监管,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健全机制,提高审判管理质效;强化教育,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陪审员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民主;深化公开,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注重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报告明确,下步工作中镇康县法院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省委、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治市的安排部署和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具体要求,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拓展普法阵地,有效创新宣传形式,以履职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努力形成全社会尊崇法律、崇尚法律的氛围,为镇康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工作平台。(云南省镇康县人民法院)
|